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答题要点:(1)乙公司的履行适当我国《合同法》第 80 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本案中,甲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因而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
甲乙对原合同履行时间没有达成变更协议,因此原合同履行时间继续有效,乙根据原合同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因此履行适当
(2)甲对丁承担违约责任甲与丁的债权转让合同有效
合同的履行地点未根据要求,应当由甲公司对丁公司承担责任
2、某商场新进一种 CD 机,价格定为 2598 元
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 2598 元写为 598 元
赵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 CD 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 1196 元购买了两台 CD 机
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 4000 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
由于赵某用信用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赵某少付了 CD 机货款,找到赵某,提出或补交 4000 元或退回 CD 机,商店退还 1196 元
赵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
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返还 4000 元或 CD 机
试分析:(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
(2)为什么
(3)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合同法》第 54 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第 58 条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基于上述理由,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本案中,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价格的认识错误而实施的商品买卖行为
这一错误不是出卖人的故意造成,而是因疏忽标错价签造成,这一误解对出卖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所以,根据本案的情况,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3)法院可根据《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