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铁粉购销合同甲方:青龙满族自治县发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乙方:青龙满族自治县吉祥恒矿业有限公司一、货物名称:铁粉二、数量及交货方式:1、数量: 吨
2、交货方式:乙方自提
三、质量标准及价格:Fe:大于等于 65%,以湿量计算,税前现金价格为 元/吨,税后现金价格价格为 元/吨,税前承兑 元/吨,税后承兑 元/吨
四、检验方法:以甲方检斤为准,乙方提货前化验为准
五、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原发数结算
以甲方开具的增值税票为结算依据
六、违约责任:根据《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生效及变更: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改变、修改或补充只有当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才能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
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第 1 页共 2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 (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
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