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汽车货物运输合同托 运 人 地 址 电话 承 运 人 地 址 电话 装货地点 发货人 电话 卸货地点 收货人 电话 启运时间: 运到货时间: 货物清单如下:货物名称包装简述价值共计运费(元)本运单经承运方和托运方签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合同法》及以下有关规定。 一、托运方权利义务: 1、要求承运方根据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 2、根据约定形式对货物进行包装,并支付运输费用。 二、承运方权利义务: 1、要求托运方根据货物运输的约定对货物进行包装并送到装货地点 . 2、根据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卸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货人凭有效证件提取货物。 收货人未及时提取货物的,须及时通知托运人。 三、违约责任。 1、托运方责任:由于托运方的原因造成货物丢失、损坏的,或收货人在接到承运方提取货物通知后未及时提取货物造成的损失由托运方承担; 2、承运方责任:未根据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卸货地点(遇有大雾天可合理延迟)、或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托运方货物损失的,承运方应赔偿托运方的实际损失(按签约当日的收购价)并退还运输费用 。 3、承运人对运输(转运)过程中货物的损坏、丢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其它约定: 由于下列原因,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承运人证明货物损坏、丢失、运输时间延迟,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他人交通事故等造成高速公路封闭不能按时履约; 3、托运方、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五、生效条件:托运方、承运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 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报合同指导站备案。 六、纠纷处理办法: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终止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书面对合同指导站申请调解或向高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托运人签(章) 收货人签字 承运人签(章) 签约地: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