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青少年宫运营合同书 甲方:少年宫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宫管理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服务外包问题,经充分协商,决定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化贯彻党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地搞活搞好青少年宫未成年人思想文化建设
二、合作目标 根据“宏观指导、提升公益、科学分工、先试先行、机制灵活”的 20 字方针,充分发挥两个单位的整合作用,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提高”的目的
以创建具有一流环境、一流设施、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质量的青少年活动、教育为总体目标,积极探究青少年教育活动运行模式,不断加强青少年宫基地功能建设,全面实施素养教育,大力开展公益性活动,使青少年宫真正成为服务学校、服务社会、服务青少年的活动场所,真正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欢乐生活、增长知识、增强技能、提高素养的精神乐园,真正成为青少年展示才华的平台、学校实施素养教育的有效载体
三、合作的内容甲方自愿将青少年宫交给乙方独家经营,并对其提供综合性业务指导和推介
乙方独立开展培训活动并提供相应服务
该合同为期十年,以房屋使用期限为准
到期后甲乙双方可在自愿协商基础上续签
乙方需每年以甲乙双方共同的名义以等价于 RMB¥60000 元的实物或教学课程用于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农村留守儿童救助等社会公益性事业支出
四、协议细则1、活动
青少年宫是国家的事业单位,在承包期间,乙方应保持少年宫公益性不变,努力协助少年宫搞好搞活青少年的各项活动,不断拓宽活动平台、丰富活动内容、深化活动内容
青少年宫的培训课程设置应坚持文体艺术与课业辅导相结合的原则
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和管理提供“宏观指导”,乙方有义务协助和配合青少年宫公益活动的开展,并根据物价部门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