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内科妊娠期和哺乳期呼吸内科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用药妇女用药A级:在有对照组的研究中,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对胎儿危害的迹象(并且也没有对其后6个月的危害性的证据),可能对胎儿的影响甚微
如适量维生素A、U2、C、D、E等
一、妊娠期用药的分级标准一、妊娠期用药的分级标准B级: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对胎儿的影响
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表现有副作用,这些副作用并未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得到证实(也没有对其后6个月的危害性的证据)
如青霉素、红霉素、地高辛、胰岛素等
24/10/20C级:在动物的研究证明它有对胎儿的副作用(致畸或杀死胚胎),但并未在对照组的妇女进行研究,或没有在妇女和动物并行地进行研究
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了对孕妇的益处大于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应用
如庆大霉素、异丙嗪、异烟肼等
24/10/20D级:有对胎儿的危害性的明确证据,尽管有危害性,但孕妇用药后有绝对的好处(例如孕妇受到死亡的威胁或患有严重的疾病,因此需用它,如应用其他药物虽然安全但无效)
如硫酸链霉素(使胎儿第8对脑神经受损、听力减退等)、盐酸四环素(使胎儿发生腭裂、无脑儿等)等是在万不得已时才使用
24/10/20X级:在动物或人的研究表明它可使胎儿异常
或根据经验认为在人和动物是有危害性的
在孕妇应用这类药物显然是无益的
本类药物禁用于妊娠或将妊娠的患者
如利巴韦林(致畸),甲氨蝶呤(可致胎儿唇裂、腭裂、无脑儿、脑积水、脑膜膨出等)、己烯雌酚(可致阴道腺病、阴道透明细胞癌)等
24/10/20二、妊娠期用药原则1、用药必须有明确的指征和适应证
既不能滥用,也不能有病不用,孕妇因为疾病同样会影响胎儿,更不能自选自用药物,一定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胚胎与胎儿无害的药物
2、有受孕可能的妇女用药时,需注意月经是否过期;孕妇看病就诊时,应告诉医生自己已怀孕和妊娠时间,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