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吉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吉建造〔2024〕1 号 签发人:秦福义 关于核定 2024 年吉林省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取费费率的通知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标准的通知》(吉建定字[2000]1 号)、省建设厅《关于核发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取费证书的通知》(吉建定字[2000]4 号)、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规费管理的通知》(吉建造[2024]7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吉政函[2024]37 号)规定,省建设厅决定于 2009 年 3 月 1 日至 2009 年 5 月 31 日对《吉林省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取费证书》2024 年各项取费费率进行核定
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如下:一、所需材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2024 年吉林省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取费费率核定表(特、一级施工企业一式二份,二、三级施工企业一式四份
可下载、复印,网址 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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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审计报告中要明确列出构成产值的工程项目内容)
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施工企业上一年度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征缴单或年初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6、施工企业上一年度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全年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 2 至 6 项材料复印件内容要清楚,按 A4 纸规格复印,并按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二、申报办法和时间1、特、一级施工企业于 2009 年 3 月 1 日至 2009 年 4月 15 日,将材料(费率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直接报送到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二、三级施工企业于 2009 年 3 月 1 日至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