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度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直属单位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直属单位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组建,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具体受理本市所属各企事业单位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原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负责的上海市工程系列建筑设计与施工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自 2024 年起并入该评审委员会
)一、受理依据 《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1999]52 号),《上海市建设系统推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社会化评定的若干规定》(沪建委干发职改字[2000]第 01 号)
二、评委会设置(学科组和专业分类详见附件内的专业分类表)1、规划与建筑设计组2、土建施工组3、市政工程组4、燃气工程组三、受理范围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交通类工程技术、建筑规划设计、土建施工、市政工程、燃气类、建材类各专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在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的外省市在沪专业技术人员),并符合国家或本市相关的申报条件(包括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条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即可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举申报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1、 取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
2、 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讨论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
3、 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助理工程师聘任满四年
4、 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七年,助理工程师聘任满四年
5、 评聘助理工程师后,通过理工类相关专业成人教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