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的诊疗规范 【 病史采集 】 病史采集内容包括症状出现的时间、缓急、程度、诊治经过及此次就诊原因
1.典型症状(多饮、多尿、多食、体重下降)及非典型症状(头晕、乏力、外阴瘙痒、反复皮肤疖肿等)出现的时间、程度; 2.急、慢性并发症出现的时间、程度及进展情况,如有急性并发症,注意询问可能的诱因,如摄入高糖、中断治疗、应激状态等; 3.诊治经过:有关诊断的检查结果(血糖、葡萄糖耐量试验、胰岛素释放试验等),有关控制饮食及药物治疗情况,特别是降糖药的具体使用情况及其疗效;使用胰岛素者应注意询问首次使用胰岛素的原因,治疗中有无低血糖症状及体重的变化; 4.既往有无高血压、肾病史及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史,女性有无巨大胎儿分娩史及妊娠期糖尿病史; 5.糖尿病家族史
【 体格检查 】 除常规体检外,还需测身高、体重,计算体重指数(体重 kg/身高 m 2)
【 辅助检查 】 1.血糖:空腹血糖、餐后 2h血糖; 2.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3.胰岛素、C 肽释放试验; 4.糖化血红蛋白测定; 5.免疫学指标:胰岛细胞抗体(ICA)、胰岛素自身抗体(IAA)、谷氨酸脱羧酶抗体(GAD); 6.有关糖尿病并发症的检验项目:血脂、肾功能、血尿酸、尿微量白蛋白; 7.心电图、胸片、胰腺B超、肌电图、B 超测膀胱残余尿、眼底检查
【 诊断标准 】 1.无论有无糖尿病症状,均可根据血糖作出糖尿病诊断: (1) 有糖尿病症状者符合下列一项可诊断为糖尿病:一次空腹血糖≥7
8mmol/L,或一次随机血糖≥11
1mmol/L,或 OGTT2h 血糖≥11
1mmol/L; (2) 无糖尿病症状者符合下列一项者可诊断为糖尿病:两 次 以 上 空腹血糖≥7
8mmol/L , 或 两 次 以 上随 机 血糖 ≥11
1mmol/L,或一次空腹血糖≥7
8mmo l/L 及一次随机血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