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 急 供 餐 应 急 预 案 、 临 时 加 餐 应 急 预 案 1、 应 急 项 目 内 容 1.1 火 灾 ( 1) 火 势 不 大 可 自 行 扑 灭 的 , 现 场 人 员 按 《 食 堂 安 全 管 理 》 自 行 扑 灭 并 上报 公 司 应 急 小 组 及 甲 方 备 案 。 ( 2) 火 势 产 生 时 , 现 场 人 员 应 立 即 就 近 关 闭 电 源 、 油 源 、 汽 源 , 如 不 能 用现 场 消 防 设 备 扑 救 火 灾 时 即 应 拨 打 119 报 警 ,通 知 公 司 应 急 小 组 及 甲 方 有 关 部 门 。 ( 3) 现 场 由 食 堂 第 一 现 场 负 责 人 组 织 指 挥 撤 离 , 并 指 定 人 员 报 警 , 撤 离 按先 顾 客 后 厨 工 、 先 保 人 后 保 物 的 原 则 进 行 。 ( 4) 现 场 所 有 人 员 必 须 听 从 指 挥 员 的 指 挥 , 全 体 厨 房 工 作 人 员 必 须 协 助 指挥 员 抢 险 救 灾 , 保 障 顾 客 安 全 。 ( 5) 通 报 甲 方 供 餐 受 影 响 的 情 况 并 说 明 预 计 的 供 餐 时 间 。 ( 6) 应 急 小 组 到 达 现 场 后 协 调 指 挥 工 作 , 并 安 排就 近 食 堂 组 织 必 要的 后 勤协 助 或应 急 供 餐 工 作 。 1.2 特别传染病类( 如 “非典”) ( 1) 当本市或国家防 疫部 门 发出特别紧 急 防 疫通 知 ,本市亦可 能 ( 或受 到 )严重威胁时 , 食 堂 第 一 现 场 负 责 人 在取得上 级应 急 小 组 同意 的 情 况 下 , 立 即 宣 布食 堂 进 入 特别事 故 状 态 , 开 始 进 行 应 急 指 挥 。 ( 2) 要服 从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的 应 急 指 导 , 公 司 应 急 小 组 , 甲 方 、 食 堂 协 调 一致 做 好 人 员 安 全 防 范 、 食 堂 食 品 来 源 特别安 全 检 测 、 确 保 供 餐 安 全 。 1.3 食 物 中 毒 事 故 ( 1)当就 餐 人 员 中 发现 三 人 以 上 有 食 物 中 毒 迹 象 时( 剧 烈 腹 痛 、急 性 腹 泻 、大量冷汗、晕倒等),食堂第一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宣布停止供餐工作并宣布食堂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