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分光光度法检测规程 目的: 5
定义:紫外分光光度法是通过被测物质在紫外光区或可见光区的特定波长处或一定波长范围内光的吸收度,对该物质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方法,本法在药品检验中主要用于药品的鉴别、检查和含量测定
定量分析通常选择在物质的最大吸收波长处测出吸收度,然后用对照品或百分吸收系数求算出被测物质的含量,多用于制剂的含量测定
对已知物质定性可用吸收峰波长或吸收度比值作为鉴别方法;若化合物本身在紫外光区无吸收,而杂质在紫外光区有相当强度的吸收,或在杂质的吸收峰处化合物无吸收,则可用本法作杂质检查
原理:物质对紫外辐射的吸收是由于分子中原子的外层电子跃迁所产生的, 因此,紫外吸收主要决定于分子的电子结构,故紫外光谱又称电子光谱
有机化合物分子结构中如含有共轭体系、芳香环或发色基团,均可在近紫外区(200-400nm)或可见光区(400-850nm)产生吸收
通常使用的紫外分光光度计的工作波长范围为 190—900nm,因此又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紫外吸收光谱为物质对紫外区辐射的能量吸收图
朗伯·比耳(lambert—Beer)定律为光的吸收定律,它是紫外分光光度法定量分析的依据,其数学表达式为: A=lg 1 =ECL T 式中:A 为吸收度 T 为透光率 E 为吸收系数 C 为溶液浓度 L 为光路长度 如溶液的浓度(C)为 1%(g/ml),光路长度(L)为 1cm,相应的吸收系数为百分吸收系数,以 E 1%1cm表示
若溶液的浓度(C)为摩尔浓度(mol/L),光路长度为 1cm 时,则相应吸收系数为摩尔吸收系数,以ε 来表示
紫外分光光度计主要由光源、单色器、样品室、检测器、记录仪、显示系统和数据处理系统等部分组成
为了满足紫外—可见光区全波长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