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管理规范 第一条:本规定的主旨 本制度规定与各级经销商之间的交易是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宗旨进行有效合作的关系。 第二条:经销商的等级与类别 经销商分为三级,其中地市级分为三类: A 类为大型地市级销售经销商,年销售额为 30 万元以上; B 类为中级地市级销售代理,年销售额为 20 万元以上; C 类为小型地市级销售代理,年销售额为 10 万元以上; 首次进货分别为 6,4,2 万元。 第三条:经销商的基本目标量 1、办事处、省级的销售经销商年销售目标量必须 100 万元以上。下属有 3个以上的地区级代理,其直属城镇级零售代理店须 2 个以上。各市区直销网点必须 5 个以上。 2、地区级销售经销商年销售目标量为:A 级为 30 万元以上、B 级为 15 万元以上;C 级为 7 万元以上。下属有 3 个以上城镇零售代理店。在本市直销网点 3 个以上。 3、县城镇级经销商年销售目标为 80000 元以上。在本镇直销网点以商店形式设点达 3 个以上。 4、各经销商必须每月 25 日之前,向办事处统计汇报销售情况。上报公司总部,提出下个月份的销售预定数量。市场信息收集,对总部每月为各级机构的指导有如何建议等综合分析,在每月 28 之前上报公司办公室。 5、各经销商销售年指双方签订合同当月起,三个月考核,确认达到上面哪类经销商,三个月后签约正式文本合同,当月起算 12 个月为一销售年。 第四条:经销商的条件及职责 一、省级办事处销售经销商的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重合同守信誉,品行端正,言行一致。能够全心全意代表公司,尽心尽职服务好各级经销商,认真协调好各经销商与公司的一系列矛盾。努力开拓市场,优化服务。 2、懂经营,重行业,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及相关的太阳能知识,有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 3、有顽强的拼搏精神,有成就大业的决 心和勇 气 ,胜 不 骄 ,败 不 馁 。乐 于助 人 ,心胸 开阔 。合理 处理 好上下级之间 的问 题 。 4、有一定的组 织 能力,善 于 分析市场,勇 于 开拓创 新 ,有较强的独 立 工 作能力。 5、具 备 必要 的库 房 及开拓市场的经营场所 和办公条件,有一定的经济 基 础及良好的营销管 理 思 路 ,并 能够组 织 好一支 百 战 百 胜 的营销团 队 。及时 收集市场动 态 ,认真执 行公司政 策 ,服务好本地 的经销商。 二 、各办事处、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