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员工个人收入与全行经营绩效合理挂钩,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绩效工资的分配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2、单位绩效与个人绩效挂钩; 3、分配与岗位责任和做出的贡献大小挂钩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绵阳市商业银行工作的非年薪制的在岗员工
有其他专门薪酬管理办法的岗位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 绩效工资的分类 第四条 员工的绩效工资分为常规绩效工资、花红和特殊贡献奖三个部分
其中: 1、常规绩效工资按月计发,用于体现本行即期的经营状况和员工当期的工作绩效
以下如不特别指出,绩效工资均指常规绩效工资
2、花红也称延期绩效工资,用于将员工的收入与本机构年度经营任务的完成情况挂钩,与员工的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体现长期激励
花红根据当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按照上年度员工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具体分配办法由薪酬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并予以公布
第五条 常规绩效工资根据激励目标的不同分为岗位绩效工资和经营绩效工资两个部分
第六条 岗位绩效工资的确定 岗位绩效工资用于体现员工个人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所需付出的劳动,按照员工所在岗位,根据对其在本岗位的履岗情况进行考核后分配
1、岗位工资等级和支付标准的确定 根据本行目前工资水平和本行工资支付的理念,结合商行岗位序列的结构特征设计十级、十档的岗位工资体系,也就是总共分十个薪级,每一个薪级再分十档,总共一百个等级
支付标准依据第三章第九条确定
具体标准见附件一:《绵阳市商业银行职级薪酬序列表——2009版》
(二)员工岗位工资入级入档办法 参见附件二:《绵阳市商业银行岗位工资入级入档表——2009版》
新入职员工岗位工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