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治理结构北大纵横治理咨询公司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标准 AA 公司的组织运行程序,提升治理水平,特制订本细那么
第二条本细那么根据
和民营企业的特点而制定,随着
的修订而修改
第三条本细那么明确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属专业委员会、监事会、总经理的责任、权限、议事规那么及相互关系
第二章股东会的构成、职权和议事程序第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五条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负责对公司所有重大事项做出决策〔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大股东认为有必要进行决策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一〕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一次,于每年年初召开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议在召开临时会议:1、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2、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3、监视会认为有必要时
〔二〕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日之前通知全体股东
〔三〕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 由董事局主席主持
〔四〕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所 有事项决议的通过,都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五〕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 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