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自然人基本税收征管制度在进一步完善先行代扣代缴制度的基础上,确立以代扣代缴为主、纳税人自主申报为辅的申报制度,以法律形式明确扣缴义务人的职责以及第三方涉税主体的信息报告制度,规定所有自然人纳税人均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申报纳税。确立自然人基本税收征管制度自然人的特性是人数众多、流动性强、跨地域广,收入形式复杂多样、来源多元隐蔽,税法知识及遵从意识相对不足。在当前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但自然人税收管理手段不足、征管水平不高,特别是对高收入者税收管控能力不强的现实情况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建设需直面挑战,从目标导向入手、从重点人群开始,结合自然人及税收征管特点有的放矢、循序渐进。完善自然人税收征管法律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法的修订。税收征管法的修订需要在源泉控管、协税护税、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新的要求。一是确立自然人基本税收征管制度。考虑到目前自然人自主纳税意识较低,应当在进一步完善先行代扣代缴制度的基础上,确立以代扣代缴为主、纳税人自主申报为辅的申报制度,以法律形式明确扣缴义务人的职责以及第三方涉税主体的信息报告制度,规定所有自然人纳税人均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申报纳税。二是赋予税务机关更多的执法权限。扩大税务机关的税收检查权,如检查自然人的存款信息、财产登记信息、非从事生产经营单位的会计核算资料。扩大税务机关的行政强制权,将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包括自然人在内的所有纳税人。三是明确相关部门的协助义务。通过税收征管法或其实施细则将一系列协助义务明文条款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明确未按规定履行协助配合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充实自然人税收实体法的内容。以个人所得税为例,要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对税目、税率、费用扣除标准、税基、税收减免和征缴手段等明确新的要求。一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劳动报酬所得综合征收,非劳动报酬所得分类征收,逐步提高综合的比重。二是实行个人所得税预扣制度。对一年内按每次收入分别征税的收入先按每次收入以累进税率预征,待年底和其他收入汇算清缴,实行退补税制度。三是实行一定比例的家庭收入综合征收。对以家庭为单位的收入,合理确定联合申报纳税制度,合理确定以家庭为单位的规模边界和税收负担。对综合费用的扣除,按负担能力原则,考虑自然人的家庭赡养人口等负担情况,按支出作费用扣除,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定额或定率扣除标准。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