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施工意向书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 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1.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甲方交付乙方的场地基本平整、无建筑垃圾等杂物;场地标高与道路缘石相平;微地形土方甲方提供素土,运输至施工现场,负责土方现场倒运、平整等。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接驳点,乙方负责安装水表、电表进行计量,并支付相应水费, 用水单价为 4.45 元/m3,如无需缴纳水、 电费,结算时将水、电费扣除。甲方提供乙方临时办公、生活和材料堆放、周转、加工的场地。1.3 工程内容:。1.4 承包范围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之规定,如:清理现场,现状苗木移植养护,地形调整,± 30cm 之内的土方挖、填、找平,土壤改良,部分杂土换好土,植物种植(含养护),及后期的现场指导等,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以图纸设计全部内容为准,如水系、挡土墙、路径、廊架等等。1.5承包方式:。2.工期要求合同工期: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完工;3. 价款支付与调整3.1 合同价款:本工程造价按照《河北省仿古园林绿化消耗量定额(2009)》及其他现行相关工程定额编制,材料价格按照秦皇岛市2工程造价当时公布的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合同执行期内因政策法规和市场等因素造成人工和费率发生变动的相应予以调整。3.2 付款方式本工程甲方按乙方分部、 分区域工程完工后三日内支付 % ,余款甲方留足5%保修款后个月内付清, 5%保修款在工程完工后1 年内支付。3.3 保修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由甲方自行承担。4.图纸4.1. 本工程园林绿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完成。4.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图纸三套。 甲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乙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甲方承担。4.3.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五、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职务:。5.2 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除甲方代表外,甲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6.甲方工作6.1 甲方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拆迁、清除施工场地的障碍物,使施工场地具备全面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甲方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的保护,如乙方不慎造成损害,发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