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Time will pierce the surface or youth, will be on the beauty of the ditch dug a shallow groove ; Jane will eat rare
A born beauty, anything to escape his sickle sweep
-- Shakespeare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1 本法律规范规定了 1∶50000 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的设计编写;综合勘查精度要求;综合勘查技术要求;环境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评价;城市进展规模地质论证及预测;报告编军、成果验收和提交等要求
2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城市以及国家重点项目,国土综合开发重点地区的 1∶50000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工作
其他比例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也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J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法律规范 ZB/T D10004 城市地区区域地质调查工作技术要求(1∶50 000) DZ 44 城镇及工矿供水水文地质勘察法律规范 ZB D14 003 工程地质调查法律规范(1∶25000—1∶50 000) DZ 55 城市环境水文地质工作法律规范 3 总则 3
1 1∶50000 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以下简称 1∶50 000 综合勘查)是地质工作中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区域性,综合性的基础工作
应在 1∶200000 区域水文地质勘查的基础上进行
2 1∶50000 综合勘查目的是:提高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讨论程度
为城市地区、国家重点项目和国土综合开发的重点地区专门性勘查奠定基础;为国土整治、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现代化管理提出地质依据与建议: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科学进展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