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24]72 号)修订索 引 号:000013338/2024-00042主题信息:建筑市场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生成日期:2024 年 03 月 13 日文件名称: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有 效 期:文 号:建市[2024]72 号主 题 词: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法律规范对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的资质管理,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含量高,融资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促进建筑业企业向工程总承包进展,我们组织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 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 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日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 3 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 3
6 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 5000 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 5 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5 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 2 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