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案例主题与施工组织设计有关的索赔案例案例背景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性案例整理部门相关部门案例整理人所在岗位主题关键词工程索赔、项目管理创建日期一、案例回放:(案例涉及的事件经过)某房地产开发商(甲方)与某建筑公司(乙方)签订了某一住宅小区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桩基另行发包),承包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本工程合同价为固定闭口形式,除设计变更外,在合同工期内不会因材料、设备、人工等的市场价格变动而调整……”
在施工中由于种种原因工期延误 120 天,延误期恰好赶上钢材价格上涨
乙方认为,非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 105 天里,增加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索赔总额为 20 万元
甲方接到该索赔文件后,经过讨论后认为:合同规定材料市场价格变动风险由乙方承担,但仅限于合同工期内,超过原合同工期部分材料价格应予合理调整
至于到底应该赔偿多少,甲方有关人员算了一笔帐: 1、应予以调整价格的工期是因甲方原因延误的,包括桩基工程与设计变更,共计 85 天,应给予费用补偿
2、分析乙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15 天是装修阶段由设计变更引起的,所以结构竣工前的延误仅为 70 天
3、乙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表明,当月使用的钢材应提前一个月进场下料成型,故 2000年 6 月份开始的钢材上涨影响的是 7 月份及以后的钢材,从 7 月开始计算,影响的结构施工期为 40 天
4、根据乙方施工组织设计,40 天仅施工三幢高楼的顶层及机房,共约 2500 平米,钢筋用量约为 280 吨,钢筋平均上涨 265 元/吨
因此,仅钢筋材料上涨一事,应给予乙方的费用补偿为 280 吨×265 元/吨=7
甲方以上述计算结果为基础与乙方进行了谈判,并使乙方最终同意了甲方的赔偿意见
二、案例分析:(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并最终归纳提炼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