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综合项目管理系统运行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综合项目管理系统涉及项目管理全过程管理,包括合同管理、生产及工期管理、资金管理、物资管理、机械设备管理、分包管理、技术管理、科研管理、质量管理、计量器具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成本管理、考核审计管理、收尾管理等。为保证系统运行法律规范、有序,各模块的正常运行、高效运作,特制定本规定。第 二 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机关、分公司及其项目部、公司直属项目部以及公司其他所属单位使用公司综合项目管理系统的机构和员工。第 三 条 本规定是要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对于软硬件的配置要求、系统的维护要求、员工的素养要求、业务的运行方式与习惯进行法律规范,使其能适应综合项目管理系统的运行。第 四 条 本规定是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制定的,当公司业务流程发生变化时,如与本规定不相符合地方,可遵照业务法律规范,但应确保综合项目管理系统数据正常录入和准确。第二章 软硬件配置第 五 条 公司总部机关、分公司及其项目部、公司直属项目部以及公司其他所属单位使用综合项目管理系统的机构的办公场所必须接通宽带网,一般带宽不小于 2M;假如办公的计算机较多,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带宽,满足办公需要;对于偏远项目部无法实现有线网络连接的,可以采纳无线网络连接,或者经申请批准后,可以每周定时(或不定时)去有网络连接的场所集中录入数据。第 六 条 公司总部机关、分公司及其项目部、公司直属项目部以及公司其他所属单位使用公司综合项目管理系统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商务经理、物资、财务等岗位人员配置的计算机应满足使用要求。第 七 条 对于公司领导以及需要移动办公的人员,需要根据情况配置相应的移动上网设备。第 八 条 公司使用综合项目管理系统的计算机应是采纳 WINDOWS XP 以上的操作系统,浏览器应为 IE6.0 以上。同时为了确保办公计算机的安全,应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软件。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章 运行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责第 九 条 公司综合项目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工作公司设立工作小组,总经理任组长,相关业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领导任组员。第 十 条 分公司(事业部)及直属项目部应设立综合项目管理系统运行工作小组,由公司经理及项目经理任组长,财务、物资、合约、工程等负责人任组员。第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