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建五局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切实践行“信和”文化,不断提高全局的集团管控水平,确保在施工过程安全的情况下为社会提供更多精品工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针对项目管理过程中对主体结构安全、施工过程安全及使用功能有关键性影响的管理缺陷,经局专业部门识别后划出不可触犯的红线,项目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实行红线数量递进法,每半年由局工程管理部负责更新一次红线规定清单,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红线规定
第四条:项目经检查违反红线规定,按以下条款处罚:首次违反红线规定,予以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可实行停工或局部停工等措施,并由检查负责人对项目经理实施约谈;相同条款再次违反的,对项目经理处以 5000 元罚款,对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生产经理处以各 2500 元罚款,并由局工程管理部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生产副职(或总工程师)实施约谈;同一项目第三次违反同一条款,责令公司领导对项目班子进行调整,同时对公司总经理处以 5000 元罚款,对公司生产副职和公司总工程师处以各 2500 元罚款,并由局领导对公司总经理实施约谈
第五条:本规定实行每二个月一次随机抽查的方式执行,同步在局重点工程检查、局重大工程项目督导及专项治理检查中实施,检查及处罚结果由局工程管理部在局内网平台上每二个月公布一次
第六条:2024 年 9 月 1 号新开工的项目及已开工项目的新增工作面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本规定,相关处罚措施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第七条:所有罚款由公司生产副职在接到罚款通知单的 7 个工作日内交到局财务,并将相关凭证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八条:本规定由局工程管理部牵头实施,具体条款由局工程管理部、基础设施部会同科技设计部解释,各单位必须根据本规定编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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