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平常利用人民防空工程批准【平谷区民防局】 平谷区民防局 2024-07-091、事项名称:平常利用人民防空工程批准 2、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3、设定和实施依据: (1)《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平常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应当经所在地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使用
根据战时需要,人民防空工程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平战转换
” (2)《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平常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向所在地区人防部门申请办理批准手续
” 4、审批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等 5、实施机关:平谷区民防局 6、受理方式:办公现场受理 7、申报材料: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 (2)《使用人防工程场地证明》(单位工程由产权单位出具,公用工程由区民防局出具) (3)与人民防空工程产权人、管理单位签订的安全使用协议
(4)治安管理制度、防火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
(5)人防工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人防工程防汛应急措施
(6)人防工程总平面位置图(A3)、防空地下室平面图(A4)
(7)申请人合法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还需要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相关合法证明文件
注:人防工程的使用人应当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
(8)依据平常使用用途,消防、卫生、治安(旅店业)等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9)楼座外观、楼牌号、出入口、内部环境的照片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8、审查内容: (1)使用人防工程是否具有真是性
(2) 治安管理制度、防火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3)人防工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人防工程防汛应急措施是否健全
(4) 申请人合法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居民身份证的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