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减轻公路施工企业负担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24]245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公路施工企业是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主体,长期以来为推动公路交通科学进展、安全进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近年来,随着工程建设规模的扩大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一些地方的个别项目,出现了向公路施工企业违规收取保证金、工程款结算不及时、随意转嫁人工材料价格上涨风险等问题,加重了企业运营负担,增加了生产经营成本,导致市场无序竞争
为净化公路建设市场环境,法律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公路施工企业健康进展,促进公路施工企业公平竞争
现就减轻公路施工企业负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减轻公路施工企业负担的重要意义 (一)减轻公路施工企业负担有利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减轻公路施工企业负担,有效保证企业合理的生产经营利润,有利于企业集中精力做工程,加大在设备更新、人才培育、科技创新、技术储备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投入,不断提升工程技术与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二)减轻公路施工企业负担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公路建设市场环境,提高公路建设市场管理水平
减轻施工企业负担,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和公路施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有利于营造严格依法管理、法律规范诚信履约的公路建设市场环境,引导市场主体全面加强合作,共同推动现代工程管理
同时,以减轻施工企业负担活动为载体,促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断改进公路建设市场监管方式,自觉运用社会管理理念,有效提升公路建设市场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三)根据“先易后难、先内后外、统筹安排、逐步推动”的工作思路,以“法律规范保证金收取、建立动态调差机制、治理工程款拖欠”为工作重点,法律规范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企业自律,全面减轻公路施工企业负担,法律规范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