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印发《赤峰市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住建局、市直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内建建函[2024]206 号)的工作要求,我委决定迅速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并制订《赤峰市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赤峰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仔细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内建建函[2024]206 号)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讨论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建设施工场地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仔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4]23 号)的要求,在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基础上,集中开展全市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责任人员,促进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及时排查治理施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赤峰市住建委迅速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市住建委党组成员、调研员侯永铨任组长;副主任莫仕容任副组长;市建委质量安全处处长方兴华、副处长林冀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袁鄂、安全监督站站长林启华、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站长王大通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处,负责迅速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工作内容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各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今年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中查出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以及今年以来发生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点严厉打击以下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一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手续、安全质量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办理滞后,擅自开工的;二是建设单位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