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在江苏省开展旧区/旧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及老城区成片开发一、基本原则(一) 科学规划,有序推动
各地确定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目标任务,既要努力满足群众改造需要,又要与政府财力、土地供应等能力相适应
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要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等相衔接,与积极稳妥推动城镇化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相结合
棚户区(危旧房)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在推动时序上,坚持先规划后改造、先补偿安置后拆迁,先改造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再改造其他棚户区(危旧房)
(二)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积极落实资金、土地、财税、金融等各项政策措施,为棚户区改造制造良好环境
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通过多种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加,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参加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危旧房)居民的积极性
(三)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根据“户型合理、功能齐全、配套完备、质量保证、安全可靠”的要求,科学利用空间,有效满足基本居住功能
坚持改造、改善、整治相结合,科学界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范围
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规划保留的建筑及近期不具备整体改造条件的棚户区(危旧房),主要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房屋维修加固、建筑节能改造和配套设施完善
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做好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片区内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四) 统筹兼顾,配套建设
在推动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中,要注重优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品位,完善配套设施,着力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坚持相关设施的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交付使用,完善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