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质量与安全科·姜志军 发布日期:2011-03-11 来源: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烟建质安〔2024〕3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法律规范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行为,减少和防止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管理实施细则》(鲁建管发〔2024〕6 号)有关规定,现就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安装拆卸企业和人员管理(一)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以下简称“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拆”)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筑工程管理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拆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相关安拆工程。(二)安拆单位应当在安拆作业现场配备与所从事的安拆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安拆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工、司机和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其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操作证书。(三)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监理人员应对安拆单位的资质、人员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查验安拆单位人员持证情况、安拆合同、安拆方案审批等内容,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二、强化安装拆卸告知制度管理(一)安拆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前两个工作日内将《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报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时提交下列有关资料:1.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证明;2.安拆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安拆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工程专项施工方案;5.安拆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协议书;6.安拆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7.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辅助起重机械设备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二)安拆作业前,安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对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安拆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应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