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实体质量监督的若干措施厦建质监[2024]14 号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 根据我市“十一五”经济规划目标,工程建设任务剧增;经评审最低价中标办法的实施,一些施工、监理企业不理性报价,一些建设(开发)单位不明智压价;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不利因素增多。为遏制重大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强化建设工程的差异化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实体质量得到有效控制,适应本市新一轮跨越式建设的需要;特制定以下若干监督措施: 一、凡属市财政投融资经评审低价中标工程(含省、市重点工程),在办理开工备案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到采纳恒加载自动采集试验的质量检测机构办理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委托检验手续,并向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二、施工单位在申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质量中间验收监督之前,必须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对基础、主体结构等实体(含混凝土回弹强度、钢筋保护层等)检测的报告,监理单位在上述工作完成后方可组织申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监督。 三、建筑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 8m,或跨度超过 18m,施工总荷载大于 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 15 kN/m 的模板支撑系统)必须按以下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 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审查。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2、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两个工作日内,填写《高大模板工程开工备案表》(详见附表 1)到我站办理开工备案手续。 3、高大模板工程施工完毕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同时邀请论证专家进行验收,填写《高大模板工程验收监督通知书》(详见附表 2),提前两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我站,我站将进行验收监督。 4、高大模板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填写《高大模板工程专项验收记录表》(详见附表 3),建设单位将《高大模板工程专项验收记录表》报送我站后,施工单位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5、对本地区尚无先例的特种结构型式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在验收前可采纳桥梁工程有关支撑架施工承载条件试验方法作为验收条件。 6、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中应包括混凝土浇注方案。 7、高大模板工程监督我站实行首席监督工程师负责制,在施工单位办理开工备案时我站将首席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