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贫困户退出申请书[推荐 5 篇] XX 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6 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促进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在 2020 年以前有序退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二、总体目标 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通过严格、规范、透明的退出标准和程序,对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脱贫进程实行有效动态管理。到 2020 年,全省 430 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6492 个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标准、退出贫困序列;对 53 个贫困县实施分类分期脱贫管理,其中国定贫困县中兰考、XX 县区在 2016 年实现脱贫,省定贫困县在 2018 年以前实现脱贫,所有贫困县在 2019 年前实现脱贫。 三、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对稳定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户要及时退出,新增 1 贫困户或返贫户要及时纳入扶贫范围,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应退则退。注重脱贫质量,坚决防止虚假脱贫,确保贫困退出反映客观实际、经得起检验。 ——坚持分级负责。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级根据国家制定统一的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制定脱贫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出办法,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市级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把精力集中在贫困退出工作上。县级承担主体责任,做好汇总数据,甄别情况,具体落实,确保贫困退出工作有序推进。——坚持规范操作。严格执行退出标准、规范退出工作流程,切实做到程序公开、数据准确、档案完整、结果公正。贫困户退出必须实行民主评议;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必须进行审核审查。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县退出结果要进行公示公告,让群众参与评价,做到全程透明。强化监督检查,开展第三方评估,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信。——坚持正向激励。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后,在攻坚期内,国家和省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确保实现稳定脱贫。鼓励贫困县率先脱贫摘帽,对率先脱贫摘帽的贫困县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