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监控系统:名词 综合监控系统:为实现地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升自动化水平,提高地铁安全性、可靠性和响应性,实现对弱电设备的集中监控和管理功能,对列车运行情况和客流统计数据的关联监视功能,对各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互动功能而建设的高度集成的综合自动化监视控制台。 综合监控系统:分部、分项 、检验批划分 综合监控系统 4.1一般规定 4. 1.1 综合监控系统包括各车站综合监控设备及车辆段综合监控设备 4.1.2 各车站综合监控系统包含各种服务器柜、网络柜、UPS机柜、电池柜、OPS机柜、车站综合后备盘、配线箱、配电盘与相关系统设备之间的网络线、控制线缆、电源线、光纤及其保护钢管、线槽 。 4.1.3 OCC控制中心综合监控设备 FAS工作站 1台;各类机柜 13套(含机柜内计算机、交换机、UPS类设备安装调试);配电箱,蓄电池; 4.1.4在车辆段综合楼内安装综合监控设备机柜 7套(含机柜内计算机、交换机、UPS类设备安装调试)操作台。 4.2车站综合监控系统 4.2.1管线安装与布线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检验批检验项目条文号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综合监控系统 车站综合 监控系统 管线安装与布线 一个站 综合监控设备安装(IBP盘) 一个站 综合监控设备配线 一个站 综合监控系统电源设备安装 一个站 综合监控系统功能试验 一个站 车辆段 综合监控 系统 管线安装与布线 处/楼内 综合监控设备安装 处/楼内 综合监控设备配线 处/楼内 大屏安装及功能试验 楼内 综合监控系统电源设备安装 处/楼内 综合监控系统功能试验 楼内 综合监控系统网管功能试验 全系统 监控系统运行 全系统 (I)主控项目 4.3.1综合监控系统线槽、钢管到达现场应进行检查,其型号、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检查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并观察检查外观及形状。 4.3.2线槽终端应进行封堵。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3金属线槽采用螺栓连接或固定时应牢固。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4槽与槽之间、槽与设备盘(箱)之间、槽与盖之间、盖与盖之间的连接处,应对合严密。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5线槽与机架连接处应垂直,连接牢固。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3.6金属线槽、钢管应接地,其连接后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