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路 基 填 筑 施 工 作 业 指 导 书 一 、 路 基 基 底 处 理 一 般 原 则 ( 1) 路 基 施 工 前 , 清 除 填 方 范 围 内 的 树 木 、 灌 木 、 垃 圾 、 有 机 物 残 渣 及 原 地面 以 下 10~ 20cm 内 的 草 皮 和 表 土
( 2) 田 垅 及 易 积 水 地 段 , 先 开 挖 排 水 沟 , 沟 沿 线 路 纵 横 方 向 呈 方 格 网 型 布 置 ,最 外 侧 排 水 沟 边 缘 离 红 线 0
5 米 , 横 向 排 水 沟 间 距 不 大 于 20 米 , 沟 内 积 水 排 出红 线 以 外 , 然 后 再 清 基 回 填 , 碾 压 密 实
( 3) 填 挖 交 界 处 或 自 然 坡 陡 于 1: 5 时 , 应 将 原 地 面 挖 成 台 阶 , 台 阶 宽 度 应大 于 1 米 , 并 将 顶 部 做 成 2%∽ 4%的 内 倾 斜 坡
( 4) 填 筑 高 度 小 于 1
0 米 (包 括 零 填 )的 路 堤 , 清 除 地 表 土 后 , 应 将 表 土 翻 松30 厘 米 , 分 层压 实 后 再 进行填 筑
其压 实 度 不 得小 于 95%
( 5) 路 堤 填 筑 高 度 大 于 1
0 米 时 , 对于 土 质基 底 , 应 将 原 地 面 整平压 实 到无轮迹后 才可填 筑 路 堤
其压 实 度 应 符合技术规范 要求
( 6) 路 基 填 挖 交 界 处 , 挖 方 路 基 应 采用部 分 超挖 回 填 措施 , 于 交 界 处 超挖 深度 应 不 小 于 30cm, 按1: 5 斜 坡 顺接
二、 路 基 填 筑 ( 1) 施 工 方 法 采取分 层填 筑 、 分 层压 实 的 施 工 方 法, 按路 基 全宽 水 平分 层, 逐层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