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工程施工方案与施工方法 一、路基施工准备 测量准备:按设计所交控制桩进行全线贯通测量,闭合后进行现场施工放样,包括用地界桩、路基边坡、坡口、坡脚、边沟、弃土场等的具体位置,标明其轮廓,报监理工程师核查
二、路基场地清理及拆除 1、路基开工前首先对图纸或监理工程师所示各类现有障碍物的位置及地面附着物进行现场核对和补充调查,如发现与图纸不符,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核查
2、将公路用地范围内及其附近受施工影响必须拆除设施,按图纸要求或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拆除,同时清除路基范围内所有树木、灌木、草皮、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地面以下至少100~300mm内的草皮、根系和表土,所有清理出的杂物和废料弃于事先选定的弃土场内,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3、清理和拆除完毕,将遗留下的坑穴、冲积沟等用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材料回填并压实,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检 查,合格 后即 可进行下一工序 施工
4、本 合同段 的弃方运 往 设计指定的弃土场,弃方时堆 置整 齐 、稳 定,做 到 排 水 畅 通,避 免 对周 围的建 筑 物、排 水 及其它 设施产 生干 扰 或损 坏 ,避 免 对环 境 造 成 污 染
施工期 间 对弃土场进行必要的防 护 ,避 免 水 土流 失 ,采 取 绿 化 或复 垦 措 施
三、路基挖方施工 采用“纵向开挖法”,分层呈台阶式开挖,在台阶式边坡中部,按设计要求设置平台
自卸车运输,能利用的直接运至填方地段作为路基填料,不能利用的,运至指定弃土场
(一)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按图纸要求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或超挖
开挖中如发现土层性质有变化时,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处理,修改施工方案或调整边坡坡比
2、土方地段的挖方路基施工标高,考虑因压实而产生的下沉量,其值由试验确定,并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重型击实法进行检验,如不符合要求,采取压实或其它措施进行处理,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