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蓝天板业有限公司 车间工具管理制度 编 制:安设科 审 核: 审 批: 山东蓝天板业有限公司 二 00 九年三月一日 车间工具管理制度 目 的: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
适用范围:员工使用工具的标准制定、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
一、 工具发放标准 1、 本规定所涉及的工具主要是指通用的扳手、小型电动工具,及根据工作需要的专用工具,如:铁剪、角磨机、活扳手、内六角等
2、 工具的领用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安设科批准方可报计划采购和领用
3、 工具使用范围如有变动,使用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后,并及时通知安设科进行调整
二、 工具的档案管理 1、 工具出库后,仓库应及时建立专门的工具账,切实做到帐物相符
2、 仓库除建立专门的财务账目外,还应建立工具台帐,台帐需领用人和保管人签字
3、 工具保管要做到责任到人,当保管人发生变化时,仓库要及时变更调整
4、 各使用单位也应建立本单位的工具台帐,对工具的使用进行有效管理
5、 安设科负责对仓库的工具台帐、工具帐进行监督
6、 安设科负责对车间工具的全面管理
三、 工具的使用管理 1、 工具的首次领用必须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领用范围
2、 工具的换领必须以旧换新
旧工具无修复价值的,由保管人填写报废单进行报废
3、 工具的换领(含报废)周期必须在24 个月以上,否则按价值折旧从保管人工资中扣除
4、 工具因非正常使用,造成损坏不能修复的的由保管人按原价赔偿;能修复的由保管人承担所有维修费;以上费用均在当月本人工资中扣除
5、 保管人因调离、调岗、离岗等原因造成保管人变更的,应由接替人在当班班长的监督下进行交接;暂无接替人的应交仓库,进行核对后,销账另作他用
6、 仓库人员收回旧工具时必须认真检查,如仍可用,领用人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