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计时工资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草稿)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增产增效,实行产量与质量、成本、安全为一体的目标管理,通过对工资考核管理,实现公司增产增效
一、 车间管理人员是公司基层主要管理,对生产车间的人、机、料、环境、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其待遇应取决于管理效果和成绩;因此,其工资应由以下各部构成:月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基本工资:只要签订聘用合同,按时上下班,积极完成公司下达、交办的工作任务,公司给每位车间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按出勤天数计算的 7 5 0 基本工资(未含工年补助) (工年补助:①1 -2 年补助 3 0 -5 0 元/月 ,3 - 5 年以上补助 1 0 0 元/月) 岗位工资:是根据岗位等级规定的:车间主任为 4 0 0 -3 0 0 车间组长为 3 0 0 -2 0 0 车间后勤为 3 0 0 -1 0 0 公司给每位车间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按月度岗位考核评定表,考评后计发
绩效工资:车间主任是每月按其所在车间或班组(流水线)全体员工生产合格数量的计件工资总额的平均工资 5 5 %计发,车间组长按 4 0 %,车间后勤分岗位①②③按 4 0 -1 0 %计发
返工不计工价
二、 工资考核管理办法:1 、旷工一天扣三天详见《公司考勤管理规定》、《违规违纪处罚标准》; 2 、旷工超过 2 或请假超过 5 天不享有或旷工 2 天以内或事假3 天以内减免享有公司相关补助
3 、按出勤天数计算绩效工资, 4 、对员工违反公司制度,仍按《违规违纪处罚标准》处理;考核时在考核打分
5 、工年计算:连续时间计算,合同期内正常请假不得超过 1 5 天,并延长合同
6 、凡是车间、部门出现安全、质量事故不享有或减免享有公司相关补助
同时,依据事故大小,其绩效工资考核下浮3 -1 5 %; 7 、①事故损失1 0 0 0 元或医疗费3 0 0 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