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智能制造已成为当今全球制造业发展趋势,是我国现阶段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家制造业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全省智能制造业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江西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思路和目标立足省情、统筹规划、分类施策、分步实施,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持续推进全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从2016年起至2020年,每年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重点智能制造项目,通过项目的试点示范,带动提升全省智能制造关键智能部件、装备和系统自主化能力,提高产品、生产过程、管理、服务等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我省工业转型升级
二、江西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遴选范围分类开展流程制造、离散制造、智能装备和产品、智能制造新业态新模式、智能化管理、智能服务等6方面试点示范
推荐项目具有以智能工厂为载体,以关键制造环节智能化为核心,以端到端数据流为基础、以网络互联为支撑等特征,可有效缩短产品研制周期、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降低资源能源消耗
三、江西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条件(一)项目实施单位应在江西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先进或国际先进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需自主安全可控
(三)项目须符合《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四)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五个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保持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四、江西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程序及要求(一)省工信委每年一季度,启动当年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工作,组织试点示范项目推荐
(二)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各地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的项目,并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