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 0 0 8 年本) 《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 年本)》(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是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本)》和《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6 年本)》为基础,结合近两年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文件规定和产业发展导向编制而成
《指导目录》仍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辽宁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允许类不列入《指导目录》
鼓励类主要是对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特别是对加快辽宁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
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辽宁产业发展方向,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辽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国家、辽宁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第一类鼓励类 一、钢铁 (一)高强度、高耐蚀和高使用寿命新一代钢铁材 料 开 发 1. 抗 张 强度为600MPa 及 700MPa 级热 轧 双 相 钢开 发 2. 屈 服 700MPa 级及以上 且成形 性 优良 热 轧 钢板 开 发 3. 低 屈 强比 (小 于 0
83)建筑 结构钢板 开 发 4. 高强度(C90、T95、P110、Q125 等 )石 油 无 缝 钢管 开 发 5. X80 级以上 管 线 钢开 发 6. 高强度耐磨 钢开 发 7. 耐腐 蚀用钢开 发 8. 大 焊 接 线 能量 厚 板 开 发 9. 高牌 号 无 取向及取向硅 钢开 发 10. 高强高塑 性 汽 车 用钢- TWIP 钢开 发 11. 铁路 货 车 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