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知识点梳理一、政策时间轴线2014.08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2019.05。23《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19.06.02《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2019。06。04《自然资源部 2019 年立法工作计划》2019。12.3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2020。01.17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二、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若干意见》要求,主动履职尽责,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抓紧启动编制全国、省级、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规划期至 2035 年,展望至 2050 年,尽快形成规划成果。部将印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相关技术标准,明确规划编制的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和完成时限。(一)编制时限要求2020 目标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2025 目标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2035 目标基本形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二)编制要求各地不再新编和报批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已批准的规划期至 2020 年后的省级国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以及原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和市县“多规合一”试点等,要按照新的规划编制要求,将既有规划成果融入新编制的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实施中存在矛盾的图斑,要结合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要求,作一致性处理,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础。一致性处理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 2020 年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不得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强制性内容,不得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要求矛盾冲突。今后工作中,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统称为“国土空间规划”。按照“管什么就批什么”的原则,对省级和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侧重控制性审查,重点审查目标定位、底线约束、控制性指标、相邻关系等,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