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治理腐败工作要点一、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配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和国有企业的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继续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
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设立行政许可
继续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
继续抓好涉及投资建设项目前置审查的中介组织的清理和规范工作,严肃查处党政机关与中介组织“明脱暗不脱”的行为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积极探索委任制干部提名任用新机制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建立执行流程管理制度,完善政法干警执法档案制度
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司法人员自由量裁权行使,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着力解决司法不公的问题
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积极推进公务卡制度,深入推进规范津补贴工作
积极探索建立防治“小金库”的有效机制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推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代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管理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健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
深入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加强对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的过程监督
强化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
二、进一步深化“三公开”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
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加强对《XX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农村基层站(所)办事公第1页共3页开,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健全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