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处打击驾培市场挂靠经营专项整治活动方案XX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关于开展打击驾培市场挂靠经营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障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根据《XX市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常安发[20XX]7号)精神,市运管处决定在全市驾培行业开展打击“挂靠”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突出重点,集中整治,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监管,提高驾驶培训质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二、组织机构为建立驾培市场长效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组织领第1页共10页导,特成立驾培市场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驾培市场日常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谢朝君;副组长:黄劲;成员:(直属所)马击飞、邓威、胡德勇
(联系人:马击飞,联系电话:7162620)
各区、县(市)运管处(所)也应建立相应的驾培市场的长效监督检查机制,负责本地驾培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整治重点和措施㈠认真落实市安委常安发[20XX]7号文件,结合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对全市各驾培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对资格条件、教学车辆、教练员及教学大纲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要求和擅自缩短课时的驾培机构将停业整顿,清理取缔异地非法从事营业性驾培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严禁以各种方式与驾培机构进行“挂靠”经营,清理整顿参与“挂靠”经营的教练员和教练车辆
㈡对于在20XX年5月15日前有“挂靠”经营行为第2页共10页的驾培机构和个人,各驾培机构必须在20XX年12月31日前将教练车辆收购或转为民牌不再作为教学车辆
并不得再新接受“挂靠”教练车辆,今后所有新增教练车辆作为其资质管理的主要内容,必须征得许可机关同意,到许可机关备案
㈢对于态度恶劣,拒不执行有关法律政策,不服从管理的驾培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一律按法律规定上限进行处罚;对于拒不执行处罚的驾培机构将通过法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