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对建筑施工企业挂靠现象的思考 对于建筑行业的挂靠,从法律的角度没有明确的定义
从其内含上来说,所谓挂靠,是指被挂靠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在当前建筑市场,当事人为规避市场准入问题,借用他人建筑资质进行施工,从而在借用人与出借人之间形成了挂靠关系
《建筑法》明文规定建筑挂靠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但从近几年的建筑市场来看,挂靠却如火如荼地进展起来了,出现了无资质的挂靠有资质的,低资质的挂靠高资质的,民营的挂靠国营的,外来的挂靠本地的……产生如此庞大的挂靠市场,其原因在哪里
难道说对这种违法现象就真的束手无策吗
挂靠的特征 特征一:被挂靠企业出借资质证书等证件,挂靠人越级承揽相应的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安全管理人员不到挂靠的施工现场,形成事实上的人证分离
特征二:被挂靠企业对挂靠者及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被挂靠企业不愿投入过多的人力、财力对挂靠项目进行管理,形成被挂靠单位对项目只收费不管理或少管理的局面
特征三:雇工与企业的关系不明确
被挂靠单位考虑自身的风险,挂靠项目现场负责人员往往没有得到被挂靠单位的实际授权,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无证上岗,工程现场的劳务人员没有和被挂靠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公司没有和被挂靠单位签定劳务分包合同,作业人员没有和被挂靠单位形成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和工资关系,被挂靠单位也没有给现场人员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特征四:被挂靠单位不能实际控制资金的使用
挂靠单位或人员考虑自身资金使用方便或资金安全,往往工程款直接拨付给项目,而不进被挂靠单位的账号;或虽拨至被挂靠单位的账号,被挂靠单位扣除相应的管理费用后,余款即全部划拨到工程项目上
被挂靠单位对工程款使用情况没有控制
特征五:挂靠双方没有按《施工项目管理法律规范》的要求,签订内部的《施工项目管理责任书》,取而代之的是签订协议书,来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