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 品文档1【精品 word 文档、可以自由编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的管理办法(广东省水利厅 2012 年 9 月 25 日以粤水建管〔2024〕163 号发布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本省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活动,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政府投资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活动。其他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政府投资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应当符合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 第四条 评标办法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投标人的信誉、报价、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各方面因素,不得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阻碍和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本办法确定评标办法并写入招标文件。 第五条 本省政府投资的水利工程施工评标可采纳综合评估法和合理低价法。招标人应根据招标工程项目的类别、规模及投资,按以下规定选择评标办法。 (一)适用合理低价法的范围: 1.工程批准的概算投资额不足 3000 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的新建或重建的水利工程(包括水利枢纽、水库、灌区、水闸、江海堤围、机电排灌工程与水力发电工程等); 2.工程批准的概算投资额不足 3000 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大型水库、大型水闸、大型灌区、大型引调水工程、江海堤围、大型泵站的除险加固和续建改造工程; 3.中小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中小型灌区、城市防洪、滩涂治理、河道整治、中小河流治理、小流域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农村小型水利、农网改造等水利建设项目,投资额不限。 (二)适用综合评估法的范围: 1.工程批准的概算投资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不含征地、拆迁费用)的新建或重建水利工程(包括水利枢纽、水库、水闸、引调水工—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程、江海堤围、大型灌区、机电排灌与水力发电工程等); 2.工程批准的概算投资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不含征地、拆迁费用)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大型水库、大型水闸、大型引调水工程、江海堤围、大型灌区、大型泵站的除险加固和续建改造工程;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