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工程施工分包合同风险发布日期:2024-10-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目前施工分包合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风险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与风险: 1、合同文本的使用
由于合同文本不统一,各项目部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大量使用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大家可想而知在合同的核心条款上一般会对提供一方有利,或者在部分条款中隐含着法律风险或经营风险,而上述条款往往是非专业人员认识不到的
如郑东混凝土案,对方提供的格式文本在合同第九条已经约定了违约条款的情况下,在第十条又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二十万元,大家想在这个合同履行中是我方的违约风险大还是对方
显然这条是对方针对我方可能违约而专门设计的
事实上也正是这一条给我们造成了较大的风险
因此公司很有必要统一合同文本,以堵塞其漏洞,防范风险
2、在分包合同中对方合同主体不当
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
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
在实务中重点防范的对象就是个人挂靠单位与我方签订的合同对个人实力与单位资质的调查了,这一块是造成经营风险与法律风险的重灾区,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3、合同文字不严谨
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岐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
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
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
比如在付款条件的约定上,一般都表述为“质保金 5%,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按我们正常的理解质保期一满,第二天业主就应当付款,但这就给对方拖延付款留下借口、且对我方主张逾期支付违约金与利息的时间起算点不利
正确的表述为:“质保金 5%,待质保期满几日内一次性支付”
4、合同条款挂一漏万
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
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
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