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民房恢复重建方案5月12日下午14时28分,XX省XX县区发生里氏8级强烈地震,我区有明显震感,部分房屋因地震受损
据统计,房屋严重受损89户216间,一般损坏房屋174户382间,造成1087名群众受灾,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基础设施造成严重损失,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为了进一步做好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根据省民政厅《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管理工作规程》和《关于做好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的紧急通知》(陕民电[2007]32号)精神及6月12日全市地震受灾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区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恢复重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贯彻国务院第188次常务会精神为主线,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全力第1页共6页解决好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
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规划在先,建设在后,立足当前,兼顾长远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城乡统筹、各负其责的原则
按照现有政策规定和职责分工,由民政部门负责农村居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建设部门负责城市居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救的原则
依据救灾款使用“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因灾倒塌损坏房屋严重程度和灾民自救能力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补助标准优先保障受灾群众中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特困群众的住房问题
三是坚持恢复重建与实施“农民安居工程”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在规划时,结合“农民安居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实行异地搬迁与就地第2页共6页重建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实施,做到重建与长远减灾抗灾和发展经济、改善人居环境相统一
四是坚持政府补助为辅,群众自建为主的原则
补助对象(1)农村居民住房因震灾倒塌、严重损坏,造成无房的,列入补助范围;(2)农村居民因震灾一般损坏房屋的修缮列入补助范围
对长期不居住,房屋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