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专科)集中实践性环节教学实施意见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建筑工程部依据中央电大有关文件精神,对我校开放教育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实践环节包括课程实践和毕业实践环节
一、基本要求参加毕业实践教学环节学生,必须按要求完成课程实践,未完成课程实践或实验和课程实践不及格者不能取得该门课的学分;未达到学科总学 80%的学生,不能参加毕业实践教学环节
二、课程实践(一)课程实践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根据电大开放式教育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教学需要,有些课程需要进行实训
课程实训是课程实践环节,是对平常理论学习的一个完善与加强,通过课程实训可以使学生融会贯穿该门课程的理论知识和基本设计技能,完成一个较完整的设计计算过程,以加深对所学理论的理解与应用
(二)指导老师课程实践的指导老师一般由担任本课程的老师(中级职称以上)或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以上)担任
每个指导老师指导一个班(不超过 15 人),负责课程设计的任务布置、指导及成绩评定
(三)课程实践的内容及要求课程实践包括以下六项内容:1、测量实训;2、建筑构造实训;3、建筑结构实训;4、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实训; 5、建筑施工技术方案设计;6、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7、建筑制图基础实训要求:1、课程实践一般安排在课程内容学习完成之后进行
2、课程实践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测量实训(实习)、建筑结构实训、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实训通过实践平台上报成绩,建筑构造实训、建筑施工技术方案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筑制图基础实训,通过教务系统上报成绩
(四)课程设计成绩评定课程实践成绩由指导老师根据学生在课程实践中的表现及课程实践成果进行综合评定,成绩按百分制评定
(五)课程实践分类说明1、测量实训本实训共 2 学分,主要内容为建筑工程测量的方法与实际训练
1 测量实训目的和要求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