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昆政办〔2024〕92 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昆明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仔细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昆明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办法— 1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条 为加强昆明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工作管理,法律规范全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行为,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营造优质软环境,促进现代新昆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昆明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第3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昆明市市级部门承接省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第42号)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及昆明市人民政府相关公告明确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管理服务事项。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发起、组织和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时,应当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建设工程进行至相应环节时,应当申办相应行政审批手续或管理服务手续。第五条 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环节如下(根据行政许可条件,申办后一环节时,应当取得前一环节行政审批手续):(一)建设项目核准、备案审批阶段。建设单位需在进展和— 2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改革部门申请项目核准、备案手续或申报审批手续。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等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不含委托咨询机构、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听证会、专家评议时间)。根据投资项目许可条件,建设单位还应在项目核准前,取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以划拨方式供地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或初审)意见。(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阶段。建设单位需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审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