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指南(一)办理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24]124 号) 3、《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建法[2024]111 号) 4、《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编码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24]1034 号) 5、《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穗粤建质[2024]13 号) 6、《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地下工程施工前地下管线探测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24]845 号)(二)办理范围在开发区、萝岗区范围内施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管工程除外)(三)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资料需盖相应单位公章)序号材料名称份数材料形式备注1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4原件从开发区监督站网站下载(网址http://kfqzjz
cn/)2工程明细表4原件从开发区监督站网站下载(网址http://kfqzjz
cn/)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复印件4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1复印件(核对原件)不属依法招标项目的,提供承发包登记表
5施工设计图纸、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1复印件施工设计图纸交原件6工程项目编码、单项工程编码1网上打印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7合同:施工、专业分包、监理、勘察、设计、图审、代建1复印件8派驻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1原件从开发区监督站网站下载(网址http://kfqzjz
cn/)9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1原件从开发区监督站网站下载(网址http://kfqzj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