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指南(一)办理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24]124 号) 3、《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建法[2024]111 号) 4、《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编码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24]1034 号) 5、《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穗粤建质[2024]13 号) 6、《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地下工程施工前地下管线探测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24]845 号)(二)办理范围在开发区、萝岗区范围内施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管工程除外)(三)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资料需盖相应单位公章)序号材料名称份数材料形式备注1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4原件从开发区监督站网站下载(网址http://kfqzjz.gdd.gov.cn/)2工程明细表4原件从开发区监督站网站下载(网址http://kfqzjz.gdd.gov.cn/)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复印件4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1复印件(核对原件)不属依法招标项目的,提供承发包登记表。 5施工设计图纸、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1复印件施工设计图纸交原件6工程项目编码、单项工程编码1网上打印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7合同:施工、专业分包、监理、勘察、设计、图审、代建1复印件8派驻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1原件从开发区监督站网站下载(网址http://kfqzjz.gdd.gov.cn/)9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1原件从开发区监督站网站下载(网址http://kfqzjz.gdd.gov.cn/)10派驻项目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施工、专业分包、监理1复印件11参建单位资质证书: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1复印件12施工组织设计1复印件13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1复印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4地下管线探测报告及将其交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线权属(或管理)单位的证明材料1复印件涉及地下工程的需提供15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审查文件1复印件有深基坑的项目提供,按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审查办事指南办理。1.开挖深度超过 7 米(含 7 米)的基坑支护工程;2.地质条件较复杂(如开挖深度范围内软弱土层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