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 品文档1【精品 word 文档、可以自由编辑!】成都市建委关于贯彻执行《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市)县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落实到位,我委根据省住建厅《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24〕6 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建设工程,实行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检查评价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基本费统一按川建发〔2024〕6 号文件基本费费率表(市区标准)计取;现场评价费按《四川省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川建发〔2024〕151 号文件第十四条的规定,以施工过程中各阶段自检自评结果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日常行为的检查评价情况作为计费依据计取。其具体计取方法如下:(一)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阶段自检自评分均值在 70 分以上的,以自检自评(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平均分值(平均分值保留整数,不足一分按一分计),按本实施意见第二、三条的规定调整后得到的最终分值(以 100 分为限)作为计价依据计取现场评价费。1、最终分值在 100-95(含 95 分)分之间的,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 100%计取;2、最终分值在 95-90(含 90 分)分之间的,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 85%计取;3、最终分值在 90-85(含 85 分)分之间的,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 65%计取;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最终分值在 84-80(含 80 分)分之间的,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 40%计取;最终分值在 80 分以下的,不计取现场评价费,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阶段自检自评分值在 70 分以下的,应进行整改。以整改合格后的自检自评分值,按上一款的规定计算平均分值和最终分值。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临时设施基本费。二、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安全文明施工因严重的不良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最终分值作相应的扣减:(一)被安全监督机构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每次减 1 分。(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