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 几 何 图 形 面 积 计 算 公 式 , 即 可 计 算 出 各 类 面积 的 数 值 。5.4.5坐 标 解 析 法 计 算 面 积利 用 采 集 的 房 角 点 的 坐 标 值 , 根 据 《 房 产 测 量 法 律规 范 》 GB/T 17986.1-2000 中 的 8.4.1的 公 式 计 算 。 1) 建 在 地 面 楼 栋 内 的 地 下 室 出 入 口 , 按 以 下 方 式处 理 :a) 当 地 面 楼 和 地 下 室 为 一 栋 房 屋 时 , 若 该 出 入 口仅 为 地 下 室 服 务 , 列 为 地 下 室 应 分 摊 的 共 有 建 筑 面积 ; 若 该 出 入 口 同 时 为 地 面 楼 和 地 下 室服 务 , 列 为其 服 务 范 围 应 分 摊 的 共 有 建 筑 面 积 。b) 地 面 多 栋 楼 共 用 一 个 地 下 室 时 , 若 该 出 入 口 仅为 地 下 室 服 务 , 列 为 地 面 楼 不 被 分 摊 的 公 用 建 筑 面积 ; 若 该 出 入 口 同 时 为 地 面 楼 和 地 下 室服 务 , 列 为地 面 楼 应 分 摊 的 共 有 建 筑 面 积 。2) 建 在 地 面 楼 栋 外 的 地 下 室 出 入 口 , 列 为 地 下 室应 分 摊 的 共 有 建 筑 面 积 。3) 车 道 和 专 门 服 务 于 车 位 的 其 它 公 共 走 道 面 积 ,由 地 下 室 各 车 位 分 摊 。4) 地 下 室 功 能 用 房 和 服 务 于 本 功 能 用 房 的 专 用 走道 , 由 使 用 该 功 能 用 房 的 各 户 进 行 分 摊 。6.4.7室 外 楼 梯 处 理1) 仅 供 一 户 使 用 的 , 全 部 计 入 该 户 分 摊 建 筑 面 积 。2) 为 不 同 功 能 区 服 务 的 , 其 面 积 列 为 相 应 功 能 区的 共 有 建 筑 面 积 ; 为 同 一 功 能 区 服 务 的 , 计 入 该 功能 区 共 有 建 筑 面 积 。6.4.8室 内 楼 梯 处 理 1) 为 整 栋 服 务 的 楼 梯 或 电 梯 , 整 栋 分 摊 ( 在 个 别楼 层 或 部 分 楼 层 有 门 不 开 的 , 不 影 响 整 栋 分 摊 ) 。2) 共 有 的 屋 顶 楼 梯 间 列 为 整 栋 的 共 有 建 筑 面 积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