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进货检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外协外购件入厂验收的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电动工具所需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以及其它辅料的入厂验收。 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 第三条 检验员在品质主管领导下,负责检验工作,每个检验员对自己验收的产品质量负责。 第四条 检验员必须严格按检验规程及技术文件、标准、顾客的要求验收产品,并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记录控制程序》、《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检验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六条 检验员的职责是按规定判断产品质量状态,对产品进行标识存放,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并对现场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条件、过程、环境、操作等进行监督。 第七条 检验员有权阻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有权对检验方法、检具的改进提出建议。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上班前做好量具、检具的自检校对,查看量具、检具是否在有效期内,如已到期或有误差的及时送计量室校对,确保准确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 每周由品质主管组织召开周例会,内容可包括本周发现问题通报,今后须注意事项宣导等。 第十条 检验组在收到送检零件后: a)检查是否有供方标识,如供方的检验合格标识、; b)仔细核对批次计划单、关键零部件清单的内容,按《检验卡片》要求抽足样本,进行检验活动,合格的标识入库;不合格的标识区分,将信息在半小时内反馈品质部。 c)如不属合格供方的采购物资原则上拒检。并将信息及时反馈品质部,由品质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d)原材料进货验收时,首先检查供方提供的技术标准、不同批号的理化分析试验报告等资料,需理化复检的,按工艺要求进行。 e)检验完毕,及时记录《配件质检报告》、《进货检验记录日统计表》,填写记录应真实、清晰、完整、准确,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跟踪。验收合格后,送检部门凭答字后的送检单入库。 f)验证中发现有批次质量问题的,应填写《外协检验报告》在半小时内反馈品质部,由品质部调查审定后签署处理意见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涉及尺寸修改问题时,需对库存品进行处理,具体按品质部的处理意见执行。 28 g)送检的产品一般在当天内完成检验任务,如确实不能完成的,应报告品质主管,根据《批次任务单》、《生产计划变更单》安排,先用的先检,如因生产急需,检验组长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