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涉及房屋建筑的相关收费项目目录(仅供参考) 2006 年6 月 一、公安部门 1、门(楼)牌收费 文件依据:苏价费[1996]402 号、苏财综[1996]146 号、苏价费[2002]224 号、苏财综[2002]90 号 收费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 二、经贸部门 1、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 文件依据:苏财综[2003]153 号 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8 元(不能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建筑物以实际用量每块标准砖 0.05 元)。使用非粘土新型墙体材料退还 100%。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免收。 三、房产部门 1、房屋面积测量费 文件依据:苏价服[2002]220 号、连价房地字[2002]228 号 收费标准:住宅 2 元/M2,车库 3.5 元/M2,商用房3 元/M2,大型综合楼 3.5 元/M2. 2、房屋交易手续费 文件依据:苏价服[2002]62 号 收费标准:(1)新建商品房 3 元/M2,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减半;存量住房 6 元/M2,转让双方各承担 50%,房改房首次上市减半计收;(2)非住房 10元/M2,转让双方各承担 50%。 3、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文件依据:苏价服[2002]221 号、苏财综[2002]89 号 收费标准:(1)住宅房 80 元/套;(2)非住宅房建筑面积 100M2 以下,每宗200 元;100-500M2,400 元/宗;500-1000M2,600 元/宗; 1000-2000M2,1000 元/宗;2000-5000M2,1500 元/宗;5000-10000M2,2000 元/宗;10000-20000M2,4000 元/宗;20000M2 以上,10000 元/宗; 4、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费 文件依据:苏价服[2002]221 号、苏财综[2002]89 号 收费标准:住宅 80 元/套,非住宅按不超过非住宅登记费标准的 60%。 5、房屋租赁手续费 文件依据:苏价服[2002]62 号 收费标准:(1)住宅房 100 元/套; (2)非住宅房建筑面积 1000M2 以下,每件 200 元;1000M2 以上的,每件 300元 6、白蚁防治费 文件依据:价费字[92]179 号,苏价工[96]422 号、苏财综[96]156 号,财预[2002]584 号,苏财预[2002]95 号 收费标准:新建房屋按建筑面积收费,七层以下(含七层、地上层)每平方米2.3 元;八层以上每平方米 0.70 元。 四、规划部门 1、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 文件依据:苏价房[2000]374 号、连价房地字[2001]83 号 收费标准:营业性用房或设施 1.2 元/M2,工业厂房 1 元/M2,住宅及其它建筑0.8 元/M2。 2、城建档案资料费 文件依据:连价服字 2004]256 号 收费标准:0.85 元/M2。 五、环保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