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此案例收录在《人民法院案例选》 公诉机关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孙全昌,男,1948 年出生,无业
被告人孙惠昌,男,1957 年出生,无业
1998 年11 月15 日下午5 时许,被告人孙全昌在无锡市黄巷街道高田上28 号门口与邻居孙建清发生争执,后以其在场的母亲孙阿菊额部被砖块砸伤为由,与弟弟即被告人孙惠昌及其父母一起闯入29 号孙建清家中,与孙建清、孙万秀夫妇发生揪打
期间,孙全昌将孙建清左手环指扳伤,孙惠昌将孙万秀嘴部打伤
无锡市公安局于 1999年5 月24 日出具法医鉴定结论,认定孙建清左环指远侧指间关节活动不能,呈屈位;孙万秀左上第一、右上第一牙缺失,牙龈红肿,活动性出血,左上第二牙牙折
孙建清、孙万秀所受的损伤均已构成轻伤
1999 年9 月14 日,无锡市公安局原郊区分局立案侦查,1999 年10月30 日以被告人孙惠昌涉嫌犯 故 意 伤害 罪 向 原无锡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提 请 逮 捕
同 年11 月5 日,原无锡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以该 案事 实不清为由出具了 不批 准 逮 捕 、补 充 侦查决 定书
2002 年7 月2 日,无锡市公安局北塘分局( 黄巷街道划 归 北塘区管辖 ) 又 以被告人孙惠昌涉嫌犯 故 意 伤害 罪 提 请 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检察院提 起公诉
同 年10 月14 日,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检察院以该 案事 实不清、证 据 不足 为由,出具了 补 充 侦查决 定书
2003 年 3 月 16 日 , 无 锡 市 公 安 局 北 塘 分 局 又 以 群 众 电 话 报 警 为 案 件来 源 , 对 该 案 被 告 人 孙 全 昌 并 案 立 案 侦 查 , 并 于 同 年 3 月 20 日 分 别对 被 告 人 孙 全 昌 、 孙 惠 昌 进 行 了 传 唤
2005 年 8 月 12 日 , 无 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