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深入开展通风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从根本上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通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 全面掌握通风系统、瓦斯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的数量、地点及现状,及时跟踪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二、 定期对矿井通风瓦斯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考核,组织优化通风系统、实施瓦斯治理工作。 三、 对通风瓦斯隐患治理进行业务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审核治理措施,评价治理效果。 四、 每周由通风科对工作面进行一次通风瓦斯隐患排查,排查内容:本工作面范围的通风设施、管路设施、监控探头、线路的完好状态,以及瓦斯、风流状况。组织召开隐患排查会议,分析隐患,并责成区队解决排查出的隐患。 五、 每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一次全矿井隐患排查,对通风瓦斯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后组织召开隐患排查会议,对所有隐患进行分析、分类,隐患限期进行解决。 六、 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七、 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确定的工作量全部完成;治理效果达到预期效果和目标,不会导致事故发生经矿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注销。 八、 通风瓦斯隐患的认定 (一) 重大隐患: 1、矿井超通风能力生产的; 2、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 3、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 4、新井、改扩建矿井、新水平开拓延伸、采区准备,没有形成正规通风系统开掘其他巷道的; 5、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6、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 7、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8、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9、井下爆破材料库、采区变电所没有形成独立通风系统的; 10、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实行分区通风的,或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11、未按规定对盲巷、窒息区进行封闭管理的; 12、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13、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的; 14、使用3 台(含3 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 个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使用1 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 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的; 15、主提升兼作回风井无控制外部漏风措施,或漏风超过规定的; 16、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无计划停电停风的; 17、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18、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 19、井下瓦斯积聚、瓦斯超...